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在俄罗斯互联网投资公司DST投资之后的估值达到了13.5亿美元。在盛产奇迹的互联网行业当中,这个数字并不算太大。但问题是,groupon是一家创业公司,公司成立时间不过18个月,整个公司的员工也不过200多人。如此疯狂的估值,让groupon成为这两个月互联网行业最热门的公司,要知道,Facebook达到10亿级的估值水平都花了两年时间。
嗅觉灵敏的人马上发现复制groupon的可行性相当大:它不仅在商业模式上简单可靠,而且在操作上也方便可行,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开拓线下商户。由此,groupon的团购模式开始呈现出病毒式复制的效应,俄罗斯、中国以及西欧出现了大量克隆groupon的网站。
“复制/粘贴式创新”,这是《华盛顿邮报》给团购网站groupon克隆者的评价。文章提到了俄罗斯网站biglion,“它不仅是照抄groupon的商业模式,更是直接偷窃groupon的网页设计和导航,乃至其他更小的细节”。groupon当然也注意到来自中国的克隆者,它的CEO安德鲁·梅森特意提到一家域名为groupon.cn(团宝网)的网站,他不无揶揄地说:“它比biglion走得更快,因为它直接把名字都给抄袭了。”
这看上去又像是一个创业者复制美国模式的故事,只不过程度更甚以往——从数量上即是如此。400家,这是对中国近半年来复制groupon者数量的保守估计,超过了以往任何互联网上的热门应用。百姓网CEO王建硕认为团购网站在中国爆发有区别于他国的特殊逻辑:“团购门槛很低,而且中国看似有足够大的空间来容纳几百家甚至上千家类似于团购这样的本地化服务,这让很多草根创业者看到了机会,实际怎样他们会先做再说。”
互联网创业的复制传统
互联网的复制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中国互联网从起步开始,每一个热门站点几乎都能找到它的国外原型,老一代的门户网站背后都站着雅虎,新一代的社交网站则明显有着Facebook的影子,而腾讯最早的OICQ看上去就是ICQ的汉化版。
现在人们都很清楚,这些背负着“抄袭”头衔的互联网企业依靠模仿策略,已经赶超他们的模仿对象。而在web2.0大行其道之后,中国互联网行业依靠模仿取得成功的几率看上去更大,因为那些依靠UCG(用户创造内容)而生存的先行者,比如YouTube、Twitter、Facebook、Blogger等,无一例外地在中国市场上未战先败。科技博客Techcrunch上一篇名为《中国互联网:为什么模仿者赢?》的文章分析了中国模仿者成功的商业法则:“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家会抄袭现有的商业模式,但在接下来的过程当中,他们会反思和重塑这种商业模式和流程。这不仅让他们尽快盈利,也使得他们在本土击败那些跨国公司。”
相对于门户网站或者IM这些需要“反思和重塑”的商业模式,groupon的团购模式操作性明显更简单——简单到复制过来就可以直接挣钱。王建硕说:“模仿groupon,技术上的东西,一天就可以解决,商业模式可能不到一周时间就可以学会。”而从商业成本来说,“做团购网站跟摆一个红薯摊没什么区别”。对于草根创业者来说,团购的确有足够的吸引力。它未必能提供多高的利润,却能在风险和利润之间有很好的平衡,即便不成功也不至于过度赔钱。唯一的隐忧在于,数百家团购网站蜂拥而上所带来的过度竞争。
好在团购并非是一个赢者通吃的市场,这样的现实或许能缓解复制者的部分焦虑。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说:“团购网站的数量绝不会几年后只剩几家。因为团购有一个非常强烈的特点,距离消费者最近的地方,距离某个地域最近的地方,距离某一类消费娱乐最近的地方就有团购,它会无所不在,包括团购未来存在的形态,也不是一站之内。”王建硕观点差不多,他谈到了市场之外的成本问题,“创业成本比较低,所以大多数网站都会不好不坏地活着”。
越来越难的“时间差”模仿
“copycat”,这是硅谷对中国互联网的第一印象。但是很难否认,模仿战略本身是商业逻辑使然——中国和美国在互联网发展上天然的时间差,注定前者踩着后者的脚印走。王建硕认为“抄袭”的说法误会了创业者:“中国的互联网大概比美国晚7年,并不是指技术晚,而是指用户晚。所以中国即使不参照美国的时候,也是按这条路来走。现在有了美国的借鉴,而借鉴明明是合理的东西,却又不用,那不是傻吗?”
“用户的成熟度”,这个被频频提及的词汇最真切地阐述了中美互联网市场的时间差。很多外来者摸不着头脑的事情是,在alexa排行榜中,为何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hao123的流量超过了谷歌中国和天涯社区。王建硕说:“中国互联网的这种阶段,导致适合现在的互联网应用,都在美国出现过了。如果中国真的在互联网行业出现创新,比如比美国还创新,那么它一定是脱离现实的。不能为了创新,把创业者带到一个坑里去。”
唯一的例外似乎是阿里巴巴,马云一开始就点明了自己会走本土路线:“我觉得中国一定要有自己的商务模式,是不是eBay我不知道,是不是雅虎我也没有看清楚,但是如果围绕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成功,我们是有机会的。”显而易见,阿里巴巴没有模仿对象。不过,他后来创办的淘宝和支付宝当中,外人又很明显地看到它们身上有ebay和贝宝(paypal)的影子。事实上,无论模仿与否,不难看出马云趋于本土化的商业思维,阿里巴巴抓住小企业营销无门的命脉,而淘宝则祭出最具杀伤力的免交易费政策,这两者直接对应的B2B和C2C市场,让阿里巴巴集团坐上电子商务老大的位置。
阿里巴巴成功说明了一个明白无误的事实:不靠美国模式,依然有成功机会。但不是每个创业者都有马云的坚持和判断力。绝大多数创业者已经习惯把外国的成功经验直接搬来了事。但现实是,抓住时间差来进行复制式创业已经是一件越来越难的事情:“难在什么地方?美国在不断泄露商机,比如团购这件事情,如果没有美国的示范作用,5年之后做可能很多人还来得及。但现在美国泄露了未来什么样子,就很多人冲进去。即便你特别冷静,知道5年后再做这个是合理的,但你也不得不现在进去。如果现在不冲进去,5年后你就已经是红海中的一个,这是一个相当残酷的过程。”
为什么腾讯“只抄不买”?
警惕腾讯,这几乎是全中国所有创业者的共识。QQ强大的黏性,使得腾讯推出任何一款产品都让竞争对手望而生畏,这也使得那些风险投资家在考虑项目时不得不预估产品本身之外风险:腾讯是否会介入到这个领域?毫无疑问,“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微软曾经的霸主作风又在腾讯的身上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对创业者而言,更可怕的问题在于,类似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在发展路径选择上又是如此简单——“只抄不买”。这让中国的创业者不得不面临这样的现实:如果自身的项目和腾讯撞车,那么几乎无路可选,只能做成最强,要不只能在巨头的阴影下苟延残喘。独立的博客网站和微博网站在门户出击后相继衰败,就很好地阐释了这一点。而在美国常见的“被收购”,是中国创业者很难看到的第三条道路。
这背后映射的是中国互联网又一惨淡现实:创业公司没有和大公司对抗的资本,创业者在市场上本身也孱弱无力。这使得“大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要收购”,王建硕说:“我(大公司)人是最强的,资金是最强的,用户是最强的。什么都是最强的,我干吗要收购你。”
这和硅谷形成了鲜明的对照。2009年,Facebook收购了社交聚合网站friendfeed,马克·扎克伯格为这家12人的创业公司付出了5000万美元的代价。这并不是重点。在接下来的过程中,friendfeed的创始人布雷特·泰勒出任了Facebook的CTO,而其余的11人,也全部在Facebook任职。这个被创业者乐于提起的收购案例,道出了硅谷收购的重要法则:收购创业公司,既是收购产品,也是收购人。显然,Facebook看到了布雷特·泰勒的双重价值——他创办的friendfeed固然很好,但他之前担任谷歌gmail等产品开发经理的职业经验也同等重要。这印证了王建硕的判断,美国很多创业者非常强势。“美国最牛的人都在创业公司里,大公司打不过他们,只能靠收购。”
事实上,硅谷最强势的创业者并非来自谷歌和雅虎这样的大公司,而是一群从贝宝出来的人。贝宝在2002年被eBay收购,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家公司的前任员工催生出几十家互联网企业,总价值达到300亿美元。在这之中,最出色当属陈士骏创办的YouTube,而slide、yeep等同样被视作极具竞争力的创业公司。硅谷风险投资咨询公司合伙人斯格特·迪特默曾说:“贝宝前员工独立创业或投资新企业的比例在硅谷是最高的。”而后,人们在硅谷看到了这样奇怪的现象:从贝宝出来的创业者形成了一个团体,极具势力且神秘兮兮,人们习惯称其为“贝宝黑帮”。《纽约时报》和《财富》曾经报道过“贝宝黑帮”的一些故事。但贝宝为什么有这么多成功创业者的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