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持续“我跟”策略
苹果已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申诉,称诺基亚侵犯苹果专利,要求禁止进口诺基亚手机。 耐人寻味的是,此前诺基亚曾声称苹果侵犯了诺基亚专利,因此要求ITC禁止对苹果设备的进口。
现在,形势犹如同新手下棋。一方出小卒,前进两格;另一方亦步亦趋。一方出象三格,捕获一卒;另一方亦如法炮制。
目前,苹果法律团队似乎对这种“我跟”式的法律策略相当满意,苹果只需要出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次法律官司倒很像三年级小学生在操场上发生口角,另一方会反驳道“我知道你是谁,你也不想想我是谁?”
事情起源于诺基亚此前起诉苹果iPhone(手机上网)智能手机侵犯其十项专利。诺基亚表示,过去20年来,该公司已经投入9千万美元用于研发专利技术,且全球有40家公司已经购买了这些专利的使用权。
苹果随即以牙还牙,起诉诺基亚的各类手机侵犯了其13项专利。反诉好像已经成为对付专利诉讼的经典自卫手法。无论是否有凭据,先将对手同样至于被控位置,似乎有利于加速案件和解。
持久战
诺基亚12月份已向ITC再次发起诉讼,显然表示其无意和解。诺基亚将起诉目标从iPhone扩大到苹果制造的几乎全部产品,包括iPod和Mac电脑。
经过过去两周苦苦思索,苹果法律小组依然毫无创意,同样选择向ITC提起诉讼。
目前形势表明,双方已经准备妥当,蓄势待发。如果ITC同意调查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禁令,则裁决后果不堪设想。然而,这次官司注定是一场持久战,最早也要到2011年才能看到结果。
无论苹果或是诺基亚都有可能寻求审查或废除涉案专利。只有具有某种功能、创意新颖,而相关普通技术人员又无法做到的技术才能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对于这些基本要求的解读很容易让很多技术专利无法成立。
专利审查过程被称为交互再审,可能需耗时七年之久。当然,再次审查过程中并不排除出现另外的妥协方案。目前,双方僵持不下。但更为理智的做法是能够达成专利交换许可协议,这比持续这场官司大战要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