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消息,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搜狗起诉腾讯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将于11月16日开庭审理。
据悉,原告方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自2007年以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QQ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业务,破坏原告运营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对原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提供“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下载,被告的行为破坏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之间合法诚信的竞争秩序。
据此,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51.1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辩称,公司没有实施原告指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构成侵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