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工商总局”)商标局最近公布了《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已开始试用,商标申请人或商标代理组织今后可在网上提交申请文件。
《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20日起,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6:30,商标申请人可直接在中国商标网(ctmo.gov.cn)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根据中国商标网的公开资料显示,该网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唯一在线申请商标注册的网站。
其中,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在提交申时需立即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需足额预付商标规费。在目前的过渡期内,成功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后,应当按《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书。
上述通告还指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在线支付商标申请费的技术条件;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组织,应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在商标局备案。
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试用期间,商标局采用对试用单位的日申请量适度限制的做法,并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放开限制。
目前,下列商标尚不能支持网上申请: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